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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2-09-22 11:49 | 栏目:新闻 | 点击:次
1、常用危险化学品的标志设主标志和副标志,副标志11种,两者标志不相同。 2、主标志由表示危险特性的图案、文字说明、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四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。 3、副标志图形中没有危险品类别号。 4、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,应用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,并用副标志来表示重要的其他的危险性类别。